11 月 21 日消息,今日,陕西省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了解到,《意见》提出,“十四五”末,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安全可靠、开放融合、管理规范的充电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城区力争形成半径不大于 2 公里的充电服务圈;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形成有效覆盖;景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社区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应用,充电桩接入率达到 100%。
此外,《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陕西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 35.54 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 6.09 万个(含乡镇充电桩 1.22 万个),个人及专用充电桩 29.45 万个,能够满足 80 万至 1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